浙江省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9月15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启动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
此次活动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共同组织开展,各省市统一时间、同时启动。活动以“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安全意识,促进市场公平有序为目的,围绕普及金融知识、传播金融正能量,防范非法金融活动、提高金融安全意识,倡导理性消费理念、梳理价值投资观念,开展诚信文化建设、促进市场公平有序,办好为民实事、回应社会关切等五个方面,统筹金融行业力量,着力提升金融消费信心,切实增强广大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树立金融为民、金融惠民、金融便民理念,展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气象、新担当。
启动仪式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包祖明指出,要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认真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浙江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作措施。强调教育宣传月活动既是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举措,也是培育发展客户的重要抓手,各机构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通过活动弥补消保工作短板漏洞,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同时明确,监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治理金融领域黑灰产业,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级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辖内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等200余人出席了活动,部分金融机构代表作表态发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