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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薄弱环节提升办学能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3/13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整体办学条件加快教育资源均等化步伐,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于2019年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4号),有序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旨在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省财政厅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部署,将基本办学条件改善与办学内涵质量建设相结合,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经费保障,2019-2023年累计投入省以上补助资金34.2亿元,2024年批复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省以上补助资金7.7亿元,持续支持各市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顺利开展。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因地制宜加强学校教室、宿舍和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保障教育教学需要。二是支持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巩固消除“大班额”成果。三是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和“三个课堂”建设,配备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所需必要设施设备,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改善校园文化环境,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积极配合省教育厅,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终审:莫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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