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国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批复
江西德弘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国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南昌市红谷滩区国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市场主体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且须含“小额贷款”字样)。营业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A1#办公楼2107室。经营范围:在南昌市红谷滩区辖域内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南昌市红谷滩区国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货币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江西德弘信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65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5%;江西国铼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5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5%;郭文芳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应秋英出资3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10%。
三、南昌市红谷滩区国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朱友平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郭文芳任公司监事。
四、南昌市红谷滩区国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遵循稳健经营理念,坚持“小额、分散”经营原则,按《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应建立审慎规范的贷款管理制度、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不得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本公司除不良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信贷资产;不得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不得有法律法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要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经营报告、财务报告等资料;要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资料,并如实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五、南昌市金融办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南昌市红谷滩区国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小额贷款公司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报告、处置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为“三农”、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六、南昌市红谷滩区国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应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60日内,完成验资、领取《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向有权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逾期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未取得《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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