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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财政: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制定财政支出十条硬措施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4/07/26 点击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有关精神,近日,衡东县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出台“十条”硬措施,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在行政开支上打好“铁算盘”,精打细算确保财政资金真正花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严控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实行预算追加县长首问责任制。除应急救灾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外,不予追加预算。

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压缩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因公出国(境)等经费支出。严把控购程序关,除因车辆达到报废条件且经评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外,不得新购置公务用车。

三、严控办公用房维修。办公用房维修以消除安全隐患为重点,除必要的危房修缮外,一律不得装修办公用房,更不得假借房屋搬迁之名重新装修办公用房。

四、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坚持从严控制、合理配置资产,严格执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资产,不得更新;已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尚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当继续使用。

五、严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凡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一律不得启动采购程序。凡未列入年度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对应由部门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变相增加支出。

六、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全周期管理。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概算评审论证。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启动财政评审,更不得开工实施。

七、严控编外人员。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一律不得新增编外人员。现有编外人员实行逐步消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进一退一”机制,每新招聘一名在编工作人员,必须清退一名编外人员。

八、严禁巧立名目乱发津补贴。规范执行工资津补贴和其他各项福利待遇,清理压缩各类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严禁超政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或以租车费、差旅费等名义变相发放下乡补助等福利待遇。

九、严格节庆、论坛、赛事等活动管理。不得使用财政资金超标准超规格举办节庆、论坛、赛事。突出市场导向和产业特色,更好发挥市场主体作用。

十、强化财政运行风险管控。切实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监测,全面推行财政运行“半闭环”管理,优先足额保障“三保”和政府性债务付息等刚性支出。压紧压实偿债主体责任,建立“631”化债长效机制,实行“一债一策”,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决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终审:徐才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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