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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政策法规处(市场准入处) 发布时间:2023/09/27 点击数: 【字体: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地方金融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地方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经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

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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