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支持镇宁县入选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24〕15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组织开展2024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申报有关工作,一是认真对照《2024年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要点》明确省级推荐申报工作流程,要求各市(州)及时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区)认真编写实施方案;二是组织技术及财务专家对各市(州)财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推荐的4个申报县进行评审。三是结合省内相关专家的评审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指导和完善后,确定推荐镇宁县等2个县申报。
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评审,综合考虑文化内涵、民族特色和地方差异,我省镇宁县入选2024年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按规定获得50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近期,省财政厅正在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镇宁县完善《镇宁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终审:莫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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