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房地产金融新政全面落地
记者日前从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2号)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银发﹝2024﹞103号)等政策精神,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指导各市州分行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地方政府调控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截至2024年5月31日,贵州省9个市(州)已全面取消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并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其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20%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从30%调整为25%。在本政策范围内,商业银行可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等因素,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比例。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将指导辖内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好房地产金融新政,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助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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