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再下达一批救灾资金支持工业企业等灾后恢复重建
在此前及时投入防汛救灾资金的基础上,近期,福建省再下达一批救灾资金,支持工业企业以及脱贫户等受灾群体灾后恢复重建。
针对受灾工业企业,下达救灾资金700万元,支持受近期强降雨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龙岩、南平等地企业灾后恢复生产,保持工业平稳运行。
针对受灾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下达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62.1万元,以县为单位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灾后恢复重建,对到户产业及相关基础设施损毁给予补助,保障脱贫家庭饮水安全,努力减轻灾害影响,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终审:零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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