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市场监管局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
2024年上半年,长丰县市场监管局聚焦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做好消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探索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样板,不断提高消费投诉调解成功率,持续推进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专项整治行动。
消费投诉举报及时有效处理。为有效应对消费纠纷递增、渠道平台多元化的工作趋势,着力丰富经办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储备,提高理论水平,精准研判投诉举报件,做好12315平台、12345热线、信访、信函、来电来访等各渠道消费投诉举报件的受理转办工作。对于重大投诉,持续跟踪督办办件进程,确保按时办结。2024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12363件。其中,12315平台3983件,12345平台受理各类消费投诉举报7898件,来电来访11件,信访信函471件,上述投诉举报件均按时受理、按时办结。
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持续发力。长丰县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秉承“涉及千家万户、需厘清千头万绪、想尽千方百计、道尽千言万语、不辞千辛万苦”,坚持以人为本,调解员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通过线上提供“点对点”服务、“面对面”解惑、“心贴心”沟通服务,尽可能为当事人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促使矛盾纠纷得以消除,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诉讼案件数量,形成了治理合力,让消费纠纷止于访前、止于诉前,有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创新和完善。2024年上半年,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件1541件,已调解完成1477件,其中,调解成功1160件,调解成功率达78.53%,比2023年全年调解成功率提高2.85个百分点。
重点企业约谈定期开展。发展ODR企业是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之一,促进企业发挥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在线协同处置消费投诉纠纷。5月份,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3家重点ODR企业组织约谈,帮扶指导企业做好消费投诉纠纷处置工作,有效提高ODR企业和解成功率以及消费者对ODR企业的满意度,提升长丰县12315消费维权效能。
下一步,长丰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抓手,坚持群众至上,持续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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