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增28元 沈阳拟提高城乡居民低保标准
沈阳拟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其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提高28元。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提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提高28元,从每人每月79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1元,提高3.5%;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标准从每人每月793元—158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21元—1642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月提高43元,从每人每月122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69元,提高3.5%。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月提高140元,从每人每月232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462元,提高6%。
新制订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终审:伍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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