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全面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记者6月26日获悉,为深入实施“四新”工程,规范辖内人身保险销售行为,树立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形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印发专项通知,全面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
通知要求人身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向自然人销售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时,在取得投保人同意后,对保险销售人员出示身份证明、说明保险产品以及投保人明确肯定答复、签署书面文件等销售过程的关键环节,同步进行录音录像。督促保险机构完善销售可回溯管理内控制度、升级改造业务系统、加强教育宣传培训、提供可靠设备保障,指导保险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确保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工作在2024年7月1日前全面上线运行。
终审:伍龙珠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